跳过导航

国家科技部发布对港澳地区开放的重点专项


为落实国家主席习近平对港澳科技创新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国家科技部牵头推出了中央财政科技经费过境港澳、鼓励港澳机构参与中央财政科技计划、鼓励港澳自主设立国家重点实验室等系列措施。其中,就港澳机构参与中央财政科技计划,国家科技部于11月1日发布了3个重点专项作为试点对港澳地区开放。

国家科技部积极推动让港澳机构参与中央财政科技计划。5月中旬,国家科技部联合财政部公布了《关于鼓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参与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组织实施的若干规定(试行)》;在此基础上,于11月1日正式推出了“变革性技术关键科学问题”、“发育编程及其代谢调节”、“合成生物学”等三个重点专项作为试点对港澳地区开放。

国家科技部一直与澳门科学技术发展基金沟通与协商重点专项对澳门地区开放的安排,并于今年8月来函,确定澳门可申报重点专项的机构为澳门大学、澳门科技大学、澳门城市大学及澳门理工学院;同时,邀请科学技术发展基金作为推荐单位,组织、推荐澳门地区的申报工作。经行政长官批准,科学技术发展基金作为此事项的推荐单位,负责处理相关的工作。

本澳符合资格的单位如有意申报,须根据指南相关申报要求,填写3000字左右的项目预申报书,详细说明申报项目的目标和指标,简要说明创新思路、技术路线和研究基础,交科学技术发展基金分析。科学技术发展基金确定推荐后,申报单位再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网上填报。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填报预申报书的受理时间为:2018年11月6日8:00至2018年12月25日16:00。有关本重点专项的详情,请查阅国家科技部网站。如有查询,请致电85998121与澳门科学技术发展基金梁先生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