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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采购法》11月6日起展开60日公开咨询


社会一直高度关注现行公共采购法律制度的修订工作,要求相关制度能与时俱进、提高透明度、以及加强监管。在采购规模日益扩大、采购活动日渐复杂的发展趋势下,创建一套以保障公共利益为依归,有效平衡公平、效率和责任的公共采购法律制度,将有利于特区政府的依法施政。

为完善现行的公共采购法律制度,经济财政范畴工作小组经听取社会各界和采购工作较多的公共部门及机构的意见,参考过往廉政公署、审计署及检察院提出的改善建议,借鉴中国内地、其他国家和地区、以及相关国际组织的现代化公共采购法律理论和实践经验,并分析及总结现行采购法律制度存在的不足后,编制了《公共采购法》咨询文本,由本年11月6日至2019年1月4日开展为期60日的公开咨询,期盼各界积极发表意见,提供建议。为更好地听取社会大众的意见,财政局将举办两场公众讲解会以及一场公共部门讲解会,公众讲解会分别于11月10日及12月1日下午3时至5时,在水坑尾公共行政大楼地库一层演讲厅以及宋玉生广场诚丰商业中心七楼演讲厅举行。讲解会均以广东话进行,现场设有实时葡文传译,欢迎广大市民及团体参与,由于座位有限,有意参与者请提前致电本局报名(电话:8599 0880或8599 0882)。

咨询文本可于财政局网站下载(http://www.dsf.gov.mo/lcp);同时,财政局大楼、财政局凼仔接待中心及龙成大厦财政局办事处亦备有已印制之文本,以供索阅。文本内附有“修订现行采购法律制度的重点咨询问题”乙份,欢迎广大市民、各界人士和社会团体于咨询期内踊跃表达意见。意见可循下列途径递交:

  1. 亲临投递意见箱(财政局大楼:澳门南湾大马路575、579及585号财政局大楼地下;财政局凼仔接待中心:凼仔布拉干萨街500号地下;龙成大厦财政局办事处:澳门罗理基博士大马路614A至640号地下);
  2. 邮寄(财政局澳门南湾大马路575、579及585号财政局大楼,信封注“澳门特别行政区《公共采购法》公开咨询的意见”);
  3. 传真(2832 2720或2838 9965);
  4. 电邮(consultapublica_cp@dsf.gov.mo);
  5. 于网页填写(http://www.dsf.gov.mo/lc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