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务司司长陈海帆将于11月4日至11日以中国代表团副团长的身份,率领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代表参加11月6日至9日在瑞士日内瓦举行的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三轮国别人权审查会议。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的其他代表包括:法务局局长刘德学、行政法务司司长办公室顾问朱林、保安司司长办公室顾问何浩瀚、社会工作局副局长许华宝以及劳工事务局副局长吴惠娴等。
会议期间,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将全面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 (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 的人权状况,代表团将回答人权理事会就澳门特别行政区推动人权发展和落实人权保障的提问。
“国别人权审查”,又称“普遍定期审议”(Universal Periodic Review),是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在2006年设立的重要机制,旨在监督各国人权状况。这次是审查机制设立以来,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三次参与中国代表团参加审议,之前两轮审议分别于2009 年2月和2013年10月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