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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务局为学生举办“认识国家象征”讲座

法务局“中学普法讲座”设有多个主题,欢迎学校报名参加。

为了让青少年认识国旗、国徽和国歌的法律规定,法务局于二零一八/二零一九学年的中学普法讲座中新增“认识国家象征”的主题,广受学校欢迎,自九月至今已有八所学校,共一千二百多名学生报名参与。

国家象征,代表国家的主权和尊严,由宪法及专门法律规定。讲座上除讲解有关法律规定外,更以轻松有趣的方式讲解五星红旗的起源、象征意义、国徽和国歌的历史等内容。此外,因应《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于2017年10月1日生效,而随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11月4日通过决定,在《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三中增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使该法律成为在澳门特区实施的全国性法律,在讲座亦对该法律的内容作深入讲解,加强青少年对演奏国歌的场合、演奏的形式和礼仪等方面的认识。透过有关讲座,使学生们对"国家象征"的精神内涵、历史由来、具体法律规定有正确和全面的理解,加强他们的国家观念以及对国家象征的尊重。

二零一八/二零一九学年的中学普法讲座已于十月开展并持续接受报名,除“认识国家象征”外,还有“宪法与基本法”、“基本法初阶”、“认识澳门法制”、“青少年日常生活的法律”、“认识性犯罪”等主题,有兴趣参与的学校可以按需要选择相关主题,致电8795-7181(温小姐)预约讲座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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