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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与香港海关、澳门海关开展港珠澳大桥口岸合作互助项目备忘录

海关总署广东分署李书玉主任丶香港海关邓以海关长及澳门海关黄有力关长签署《备忘录》

为共同建设安全便利、优质高效的港珠澳大桥口岸通关环璄,推动粤港澳三方更好地融入"一带一路"、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国家发展战略。海关总署广东分署李书玉主任丶香港海关邓以海关长及澳门海关黄有力关长于今日(11月13日)在珠海拱北海关大楼共同签署《海关总署与香港海关、澳门海关开展港珠澳大桥口岸合作互助项目备忘录》(下称《备忘录》),以加强粤港澳三地海关合作互助,进一步提升通关合作水平。

《备忘录》是粤港澳三地海关高层磋商会议及工作小组长期紧密合作的研究成果,主要合作项目包括:

(一) 创建港珠澳大桥三地海关合作机制。机制内容包括:信息交换、定期会晤、热线联络及交流互访等,加强日常通关业务信息以致打击走私等情报交流,以应对口岸突发事件和紧急事务等情况,确保大桥通关环境安全顺畅;

(二) 实施三地海关查验及检查结果参考互认,提升口岸通关效率。三地海关加强在港珠澳大桥三地口岸的通关执法协作,推动实施货物查验结果参考互认及小客车检查结果参考互认,增进在共同领域上的合作,提高旅检及货检的验放效率和监管效能;

(三) 创建打击走私合作机制。创建紧急联络、情报交流以及重点走私物品、走私态势等通报机制,开展三地海关在毒品、武器、货币、濒危物品、知识产权等共同领域的调查及执法合作。

在三地海关原有的合作基础上,《备忘录》的签署将进一步巩固三方的合作关系,扩大不同的合作领域,提高旅客及货物通关效率,更有效应对三地桥上的突发事件以及打击跨境走私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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