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司法警察局侦破一宗补习社导师涉嫌性侵犯五名未成年学生的案件,并拘捕一名嫌犯,有关案件已移送检察院侦办。
上述人士涉嫌触犯多项《刑法典》第157条第1款a)项,结合第171条第4款规定及处罚的“加重强奸罪”和多项第158条结合第171条第4款规定及处罚的“加重性胁迫罪”,检察院依此对上述嫌犯展开侦查。
经首次司法讯问,因应有关案件的性质和严重性、嫌犯的作案方式及事件对本澳在保护未成年人权益方面的公共秩序的影响,刑事起诉法庭法官接纳检察官的建议,命令对嫌犯采取羁押的强制措施。
依照《刑事诉讼法典》规定,案件将适时发还检察院以继续进行刑事侦查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