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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文化产业统计


统计暨普查局资料显示,2017年本澳“创意设计”、“文化展演”、“艺术收藏” 及“数码媒体”四大领域所组成的文化产业中,有营运的机构共有2,088间,按年增加175间,在职员工增加6.4%至11,702名,员工支出增加7.3%至18.3亿元。文化产业的服务收益按年上升4.8%至70.8亿元;反映其对经济贡献的增加值总额为23.8亿元,上升6.9%,占本澳2017年整体行业增加值总额的0.6%,与2016年相同。文化产业的固定资本形成总额为4.6亿元,减少3.1%。

“创意设计”领域有营运机构共1,149间,按年增加128间,在职员工增加2.6%至3,454名,员工支出为4.8亿元,增加12.2%;全年服务收益和增加值总额分别为20.9亿元和6.7亿元,增加15.8%及10.6%。领域中以广告业的服务收益(8.6亿元)最高;其次是建筑设计(4.6亿元),按年分别增加9.4%及14.9%。而会议展览筹办业则增加4.4%至4.0亿元。

“文化展演”有营运的机构220间,按年增加2间,在职员工增加1.0%至2,454名,员工支出有3.1亿元,增加6.6%;全年服务收益(14.4亿元)按年减少1.3%,其中门票收入占51.5%;增加值总额为3.0亿元,增加2.4%。2017年本澳从事表演艺术制作的机构及项目数量皆有所增加,有营运的机构共159间,按年增加4间,在职员工增加12.0%至1,866名;全年服务收益占该领域的85.1%,达12.2亿元;期内经营费用上升使增加值总额微跌0.5%至1.7亿元。

“艺术收藏”领域有营运的机构按年减少3间至107间,在职员工(427名)和员工支出(3,960万元)分别增加9.5%及54.4%。全年服务收益(1.1亿元)和增加值总额(3,280万元)分别减少17.5%及38.3%。固定资本形成总额减少77.9%至530万元。从事艺术品创作及销售/拍卖的有营运机构共13 间,按年减少2间,在职员工减少2.1%至46名。服务收益、增加值总额和固定资本形成总额分别为3,250万元、1,610万元及210万元。从事摄影服务有营运的机构按年减少1间至94间,在职员工增加11.1%至381名;全年服务收益(7,290万元)增加23.0%,增加值总额(1,670万元)和固定资本形成总额(320万元)分别减少22.5%及4.0%。

“数码媒体”领域有营运的机构共612间,按年增加48间,在职员工增加11.6%至5,367名,员工支出10.0亿元,增加4.0%。全年服务收益和增加值总额分别为34.4亿元和13.7亿元,分别增加2.4%及8.1%;固定资本形成总额则按年减少41.7%至6,440万元。由于特区政府推动电子商贸发展,从事信息业有营运机构按年增加18间至364间,在职员工共有2,190名,增加30.1%;全年收益和增加值总额为20.6亿元和6.6亿元,分别增加9.5%及15.7%。

文化产业统计是澳门特别行政区文化产业委员会属下的产业统计及评估指标小组,根据特区《文化产业发展政策框架》而制定的文化产业统计框架进行。统计暨普查局在2017年对“创意设计”、“文化展演”、“艺术收藏”和“数码媒体”四个领域开展了多个专项统计调查,再集成该局相关行业调查资料进行统计,以反映文化产业对本澳的经济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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