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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积极跟进《劳工法》修订工作


就近日有人透过社交媒体发出帖文表达对于修改《劳动关系法》的意见,劳工事务局重申,有关选定部分强制性假日机制的修法建议,并不涉及修改现行《劳动关系法》规定的10天强制性假日的日数,以及对强制性假日提供工作后的补偿规定,若雇主要求雇员在所选订的公众假日工作,雇主仍需按强制性假日的规定作出补偿,即俗称的 “三工”,故不会削减雇员享受强制性假日的权益。

同时,修改《劳动关系法》属2018年的法律提案项目,特区政府一直持续跟进相关工作,从没有拖延。是次《劳动关系法》七项优先修订内容中,还包括增设5个工作日的侍产假、将产假日数由56日调升至70日,以及引入周假与强制性假日重迭的处理方法等项目。

特区政府将于12月5日召开社会协调常设委员会会议,继续争取透过协调收窄双方分歧、凝聚共识,尽最大努力平衡劳资双方权益。倘若双方同意把已有共识的修法建议先行送交立法会,政府会予以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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