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海关日前查获一名本地居民在未具备准照的情况下,以邮包进口雪茄。另外,一名香港旅客在未经申报的情况下携带大量现金入境,海关已依法对上述人士作出起诉。
11月27日中午,一名本地男子到邮电局提取被海关指定受检的邮件时,海关关员查获内藏75支雪茄,共重约1,237克。由于进口多于个人自用可携数量的雪茄须领有准照,而该名男子并不具备准照,故海关依法扣押涉事物品,同时对该男子作进一步调查。据其供称,有关物品购自美国,约值美金300元。海关已根据第7/2003号法律《对外贸易法》作出起诉,一经判罚,可科处澳门币5千元至10万元罚款,而被缉获的货物亦会宣告归澳门特别行政区所有。
另外,11月27日晚上,一名香港男子经港珠澳大桥澳门口岸入境时,被关员于绿色通道(无需申报通道)截查,并在其行李内发现藏有大量未申报港元现钞。该名男子声称钞票总金额为港币200万元,但经点算后,证实总金额为港币300万元。该男子涉嫌违反第6/2017号法律《监管携带现金和无记名可转让票据出入境》第三条所指之规定,一经判罚,将按超出指定金额的多少,科处澳门币1千元至50万元罚款。
海关提醒,物品进出口本澳受《对外贸易法》规管,部分物品更须事先向权限部门申领准照,方可进口。另外,《监管携带现金和无记名可转让票据出入境》法律已于2017年11月1日生效,入境人士若携有总值为澳门币十二万元或以上的现金或无记名可转让票据,须填写申报书,并选择红色通道通关,主动向海关人员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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