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配合特区政府推行电子政务的施政方针,司法警察局增设网上申请《检举记录之证明》服务;此外,除了现时提供的现金、澳门通卡、银联闪付卡、MPay澳门钱包等支付途径外,亦增加网上支付功能,为市民及旅客提供更多缴费选择。
报案人或利害关系人在司警局报案及录取证言后,可申请《检举记录之证明》,自12月18日起上述人士除可亲临司警局申请相关证明外,亦可透过司警局官方网页进行申请。申请者只须在指定页面填妥及提交网上申请表,司警局在确认资料无误后会立即进行审批,并于10个工作天内发出有关证明,及以短讯或电邮方式通知申请人带备所需文件亲临领取。
同时,为便利市民及旅客支付《检举记录之证明》申请费用,司警局同步推出网上支付服务,申请人在收到领证通知后,可登入司警局网页查询缴费详情,并可连接至邮政储金局电子支付平台进行网上支付。除网上途径外,司警局月前已于总部大楼及路氹分局增设澳门通卡、银联闪付卡及MPay澳门钱包的电子支付系统,供亲临领证之申请人缴付申请费用,并继续接受现金缴费。
如市民或旅客对上述事宜有任何疑问,欢迎浏览司法警察局网页(网址:www.pj.gov.mo)了解详情,亦可于办公时间内致电或亲临司法警察局行政辅助中心(电话:8800 1367、8800 1687)查询。司警局将持续评估上述网上系统及支付系统的运作成效,适时优化,为市民提供更优质便捷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