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第158/2018号社会文化司司长批示,特区政府将自2019年1月1日起调升《弱势家庭特别援助规章》所订的三类弱势家庭(单亲、残疾、长期病患家庭)之特别补助金额,详见下表。
三类弱势家庭 特别补助 |
类型 | 每月补助金额 (澳门币) |
学习活动补助 | 就读于幼稚园或小学者 | 300(每人) |
就读于中学者 | 500(每人) | |
就读于大学者 | 750(每人) | |
护理补助 | 在澳门特别行政区无亲属的独居者 | 1,200 |
在澳门特别行政区有亲属者 | 1,000 | |
残疾补助 | 在澳门特别行政区无亲属的独居者 | 1,000 |
在澳门特别行政区有亲属者 | 750 |
如欲查询详情,可浏览社会工作局网页www.ias.gov.mo,或致电社会工作局查询专线2836 7878,亦可亲临社会工作局总部或辖下各社会工作中心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