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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消费物价指数


统计暨普查局资料显示,今年11月综合消费物价指数为113.96,按年上升3.12%,较10月份升幅(+3.35%)减少0.23个百分点。11月份指数的按年升幅主要由外出用膳费用、住屋租金、公共泊车咪表收费及汽油售价上调,以及男女成衣价格上升所带动。

各大类价格指数中,升幅较显着的有衣履、教育及交通,按年分别上升6.94%,5.88%及5.13%,通讯则下跌6.86%。甲类(114.09)及乙类(112.90)消费物价指数按年升幅为3.16%及2.78%。

11月综合消费物价指数按月上升0.21%。冬季服装售价上升,带动衣履的价格指数录得3.23%的升幅;汽车及机票售价上调,令交通的价格指数上升0.04%,汽油价格回落则抵销了部分升幅。另一方面,酒精饮品价格下调,促使烟酒的价格指数下跌0.69%;此外,虽然外出用膳费用和水果售价上升,但蔬菜价格回落,令食物及非酒精饮品的价格指数基本上维持上月水平。甲类及乙类消费物价指数按月分别上升0.18%及0.45%。

至今年11月为止的十二个月内,综合消费物价平均指数较前一期上升2.93%,当中衣履(+6.18%)、交通(+5.22%)、医疗(+4.79%)及教育(+4.62%)的升幅较大。甲类及乙类消费物价平均指数较前一期分别上升2.94%及2.83%。

今年首十一个月综合消费物价平均指数按年上升3.01%,甲类及乙类消费物价平均指数分别上升3.03%及2.89%。

综合消费物价指数反映物价变化对澳门整体住户的影响。甲类消费物价指数反映约50%住户,其每月平均开支在10,000至29,999澳门元之间;乙类消费物价指数反映约30%住户,每月平均开支在30,000至54,999澳门元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