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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长官委任市政署的机关成员


市政署将于2019年1月1日成立。行政长官行使《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五十条赋予的职权,并根据第9/2018号法律《设立市政署》,委任市政署的机关成员。

《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今(21)日刊登市政署市政管理委员会和市政咨询委员会成员名单。戴祖义为市政管理委员会主席,李伟农、罗志坚分别为副主席。三人任期自2019年1月1日起为期两年。

市政咨询委员会25名成员分别是司徒民义;陈家良;陈溥森;张嘉敏;赵兰瑛;钟国荣;何凯玲;何敬麟;何观伦;邢荣发;辜文达;林宇滔;李良汪;李兆祖;李焕江;梁颂衍;梁鸿细;罗锦昆;马志兴;莫子铭;卢伟乐;柯清煌;余健楚;黄淑筠;胡景光。任期自2019年1月1日起为期两年。

根据第9/2018号法律《设立市政署》,行政长官具权限,从具备公民品德、市政范畴的社区与基层服务经验或足够的专业及服务能力的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委任市政咨询委员会成员。为此,行政长官早前指示行政法务司,协调处理关于市政咨询委员的自荐或推荐工作。

特区政府于今年10月3日至11月1日期间收到168份履历表,当中106份属自荐,62份为推荐。经整理分析,以工作领域范畴分类,当中具备社区睦邻相关经验的占约四成,具有公共行政/公共管理/法律相关经验的人士占约两成;其余属具备市政设施建设及维护、文化康乐、公民教育等经验之人士。部份人士具有博士的高学历及拥有一个或以上的专业资格或丰富的经验和服务能力。

行政长官根据第9/2018号法律《设立市政署》,并经充分考虑行政法务司提交的资料后,委任上述25人组成市政咨询委员会。

25名获委任的市政咨询委员会成员中,自荐的超过三成,被推荐的约占六成。年龄分布方面,七零年代之前出生的约占四成,七零年代或之后出生约六成,当中八零、九零后出生的约占三成。学历及专业资格方面,具博士学位的约占一成,具硕士及学士学位的分别超过三成和四成。获委任的市政咨询委员会成员的履历资料可于民政总署网站内浏览。

另外,行政长官根据第25/2018号行政法规《市政署的组织及运作》,委任容永恩为市政署财政及财产监察委员会主席,梁金泉、罗鹊萍为委员。任期自2019年1月1日起为期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