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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为供款月社保提醒居民应准时供款


一月份是社保供款月,雇主须于月内为其本地长工雇员缴纳2018年第四季强制性制度供款,如有聘请外地雇员,亦须缴交外聘费,此外任意性制度受益人亦须于一月份内缴纳供款。为节省排队轮候时间,社保基金呼吁居民尽量采用电子化渠道缴款,如欲亲临办理则须注意月底为人流高峰期,宜尽早办理。

已开通电子申报服务的雇主及任意性制度受益人,建议尽量使用9间指定银行(包括:中国银行澳门分行、中国工商银行(澳门)、澳门商业银行、大丰银行、大西洋银行、华侨永亨银行、澳门华人银行、澳门国际银行及汇业银行)的自动转帐服务,或可使用以下渠道缴款:

  1. 印有Jetco标志的银通自动柜员机或网上银行(包括:中银澳门、工银澳门、商业银行,大丰银行、大西洋银行及华侨永亨银行);
  2. 中银e道自助服务机;
  3. 社保基金服务点(包括:塔石临时办事处、皇朝区中土大厦13楼办事处、黑沙环政府综合服务大楼社会保障及就业专区);
  4. 市政署辖下各市民服务中心及分站;
  5. 上述9间指定银行柜台。

任意性制度受益人更可透过贴有社保供款标签的自助服务机,凭银联闪付卡或澳门通卡缴款。

至于尚未开通电子申报服务的雇主,除可于社保基金服务点缴纳供款及外聘费,倘本地长工雇员当季任职情况无变动下,有关款项亦可于市政署辖下各市民服务中心及分站,或于9间指定银行缴纳款项。

此外,如受益人或雇主选择以自动转帐缴纳款项,相关银行会于供款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扣缴款项,故建议适时备妥足够的金额于帐户内,以确保可按时扣缴。

居民如欲了解更多相关资讯,可浏览社保基金网站www.fss.gov.mo或于办公时间致电28532850查询。

 

繳納社保強制性制度/任意性制度供款及外地僱員聘用費地點及方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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