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产基金2019年首先推出三项专项资助计划接受申请,包括社区文创专项资助计划、出版综合服务平台专项资助计划及影视综合服务平台专项资助计划。其中,社区文创专项资助计划是在去年第一期计划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透过打造社区特色店为社区注入活力,带动社区营商环境。
2019年的社区文创专项资助计划申请期由1月2日至6月28日,须由文创企业与特色店铺共同申请,文创企业在澳门设立不少于3年,特色店铺在澳门营运不少于8年,且是在独立商用空间经营的零售业或饮食业特色店铺。资助名额最多30个,资助额为文创企业上限10万澳门元,用于构建及统筹费用,特色店铺项目实施费用实际支出的50%,上限20万澳门元。
申请者需要挖掘特色店铺本身的故事,再融合文创元素,藉以助店铺优化营运,从而将文创元素植入社区。为了助文创企业及特色店铺更好地实施计划,获选申请者须接受专业辅导,并于6个月内完成优化方案。评审准则包括优化方案创新性、文创企业执行团队的技术能力、特色店铺未来的发展潜力、方案与特色店铺的契合度、优化方案的可行性、优化方案的成本效益、优化方案对社区的影响力等七项指标。
两个服务平台,分别是出版综合服务平台及影视综合服务平台的专项资助计划申请期均是1月2日至1月31日。出版综合服务平台专项资助计划为澳门艺术、历史及文化的书籍出版提供一站式支援服务,包括出版纸本及电子书籍,为书籍申请一书两号、举行新书发布会、参加书展、于线上销售及在实体书店上架等。项目执行期24个月,资助名额一个,资助额上限500万澳门元,以实报实销形式资助。
出版平台的服务对象为机构、社团及个人,工作包括出版支援,项目实施期间最少要出版40本澳门书籍,其中包括策划、编辑、排版及校对;透过电子化将澳门书籍推往澳门以外的市场,尤其是内地的电子书平台;透过不同渠道销售、推广及发行澳门书籍,并组织澳门业界参加2次或以上在内地举办的书展,以及提供有助出版行业发展的服务。
影视综合服务平台专项资助计划主要是支持澳门文创企业营运影视综合服务平台,向澳门影视业界提供后制支援服务及协助澳门影视业界开拓市场。服务包括后制、参展及发行。项目执行期24个月,资助名额1个,资助金额上限600万澳门元,以实报实销形式资助。
平台的工作包括建立工作室、后制室、播放室,提供剪辑、特效、字幕、调色及调音等后制服务,销售及发行方面包括为作品寻找市场、带同澳门影视作品和业界参加8次或以上国际电影展、参与交流活动等,以及提供其他有助影视行业发展及促进中葡影视交流的服务。
两个平台的评审准则包括项目对文化产业的推动作用或社会效益、项目对塑造文化产业品牌形象的作用、项目目标的合理性和实现的可能性、项目市场推广策略、项目预算的合理性、项目执行团队的管理及技术能力等六项指标。
基金对项目的资助以实报实销形式进行,资助款项以封闭式专项帐户管理,并辅以经核数公司审核帐目,以确保公帑的有效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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