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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名男子涉嫌暴力抗拒警员执法被采取强制措施


(检察院消息)日前,三名内地男子涉嫌暴力抗拒警员执行《预防及控制吸烟制度》法规并导致警员受伤,警方已将被捕嫌犯移送检察院侦办。

经初步侦查,检察院以三名嫌犯涉嫌触犯《刑法典》第311条所规定的“抗拒及胁迫罪”立案处理,该一罪名处罚抗拒公权机构执法致严重影响公共秩序的行为,其目的在于确保包括警员在内的公务员的有效执法和保障社会秩序,对违法者可处最高五年徒刑。

经对相关嫌犯进行初步讯问,因应案件的性质及严重性,同时,为防止嫌犯逃走和继续扰乱社会秩序以及社会安宁的危险,尤其考虑案中刘姓嫌犯涉嫌暴力袭击执行职务的警员,抗拒警员执法的恶劣情节,刑事起诉法庭法官接纳检察官的建议,命令对案中刘姓嫌犯采取羁押的强制措施;另对案中两名李姓及叶姓嫌犯各自采取提供澳门币五万元担保金和身份资料及居所书录的强制措施。

依照《刑事诉讼法典》规定,案件将适时发还检察院以继续进行相关的刑事侦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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