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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署完成对逸园遗弃动物之处罚程序


有关逸园遗弃动物之处罚程序已完成,逸园亦已缴交二千五百多万罚款。市政署将持续安排格力犬领养的工作,预计争取于本年五月完成。

去年逸园因未在限期前领回狗场内之格力犬,故前民政总署按《动物保护法》开展控诉程序进行检控。目前已完成相关检控程序,确定对逸园遗弃格力犬处以每只五万元罚款,涉及金额二千五百多万澳门元,逸园亦已缴交全数罚款。同时,逸园亦需继续负责因格力犬所产生费用,截至上年十二月已缴交了五百多万澳门元。

市政署基于动物福利考虑,在澳门爱护动物协会协助下继续为适合供领养的格力犬进行领养配对,正陆续将暂安置于旧逸园狗场之格力犬安排予合适的人士领养。由二零一八年十月十五日至二零一九年一月九日已有一百九十一只格力犬被分批领养。当中包括运往美国一百八十只、意大利五只、以及本澳六只被领养。目前,尚有三百一十只格力犬(至二零一九年一月九日)饲养于狗场内。目前领养计划进展顺利,期望争取于本年五月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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