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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少泽:不断完善警媒合作 持续优化通报机制


【新闻局】保安司司长黄少泽不断完善警媒合作持续优化通报机制

保安司司长黄少泽今(11)日表示,保安部门愿意不断完善与传媒的合作情况,持续优化向传媒的通报机制;他亦随即与辖下相关部门商讨完善信息发布系统,承诺日后倘在公众场合发生导致有人伤亡的意外时,将首先由消防局透过系统向传媒发布相关讯息。

就早前本澳一大型百货公司发生假天花塌下导致市民受伤的事件,有传媒质疑并未收到由保安部队发送的通报短讯,黄少泽指出这类型的个案每日都有很多,不可能全都对外通报,一般来说,犯罪事件或工业意外均会向传媒通报,而是次意外并不属于这两类事件。他补充,如有任何延迟通报的问题,他一定会督促辖下部门改善。

黄少泽表示,每个部门根据本身的执法情况,都有各自的通报指引,由于每个部门职责不同,所以无法整个保安司体系订下一套统一的通报指引。根据传媒需要,依法可以进行通报的讯息,向传媒发布是完全没有问题的,他对此持开放态度。

他强调,警方与传媒的合作一直以来都非常坦诚,警方亦相当愿意听取传媒意见,不断作出改善。如若传媒对执法部门的讯息发布有任何疑问、建议,甚至批评的话,欢迎大家随时提出,如有可以改善之处,一定会全力改善。

黄少泽非常重视是次传媒提出的情况,就此已即时与治安警察局局长梁文昌及消防局局长梁毓森商讨要完善信息发布系统,并达成了共识,在原有基础上,日后倘在公众场合发生导致有人伤亡的意外时,将由消防局首先透过信息发布系统向传媒发布;同时,各保安部门亦需及时检讨和完善其信息发布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