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过导航

经济局向业界推介《CEPA货物贸易协议》

经济局向业界推介《CEPA货物贸易协议》

为落实推进内地与澳门的互利合作,促进两地的经贸交流向更高水平发展,特区政府与国家商务部于去年12月12日在本澳签署《CEPA货物贸易协议》,协议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连同之前已签署的《CEPA服务贸易协议》、《CEPA投资协议》和《CEPA经济技术合作协议》,标志着国家“十三五"规划提出的CEPA升级目标已提前完成,内地与澳门的经贸工作迈上新台阶。

为推动本澳业界用好用足CEPA,经济局于1月11日到访澳门厂商联合会,向业界介绍了《CEPA货物贸易协议》内容要点,并透过取得原产地标准的例子及答问环节与该会积极交流讨论,分享透过CEPA取得原产澳门货物以零关税进入内地市场的发展机遇。

协议就所有内地税则号产品制定原产地标准及提供更灵活的原产地认定方法,为澳门产品享受零关税优惠提供更佳条件,推动澳门制造业持续发展。协议亦设立粤港澳大湾区专章,在大湾区内先行先试具突破性的货物通关便利化措施,协助澳门业界融入国家发展大局,共同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进一步推动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

讲解会由澳门厂商联合会崔煜林会长、王世民副理事长主持,近百名业界代表出席,与会者踊跃发言及积极交流意见。经济局冀通过举办本次讲解会,有助本澳业界更深入了解《CEPA货物贸易协议》的内容和措施,推动更多企业利用CEPA零关税优惠政策把货物出口到内地,为两地货物贸易发展提至新的水平。

查看图库


此页面有问题吗?

帮助我们改进GOV.MO

* 必填项

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