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善现行的政府采购法律制度,建立一套以保障公共利益为依归,有效平衡公平、效率和责任的公共采购法律制度,特区政府于2018年11月6日至2019年1月4日展开为期六十天的《公共采购法》公开咨询。
截至咨询期结束,共派出约1030本咨询文本,其中中文文本约880本,葡文文本约150本。咨询期间除举行记者会介绍咨询详情外,还举办了两场为公众而设的咨询解讲会及一场对象为公共部门的讲解会,三场讲解会合共约500名个人、社团代表、以及公务人员出席,就咨询文本的内容表达意见或提出建议。
本次公开咨询亦透过意见箱、邮递、电邮、电话、传真及网页填写等方式收集意见,按初步统计共收到约132份意见,另外媒体报道及评论共约70篇,估计总意见数量达千条,可以说获得了社会较广泛的关注和回响。
目前收集到的意见及建议,大致认同是次《公共采购法》咨询文本的主要内容及基本方向,而意见及建议围绕选择采购程序种类及签立合同的门槛金额、如何加强对采购的监督、如何落实优先采购澳门制造产品和服务、如何为本地中小微企作出合理的差别待遇、如何防止采购项目的分拆、如何防止作出限制竞争行为、以及构建供应商资料库等等。
特区政府将整理和分析这些宝贵意见及评论,并按《公共政策咨询规范性指引》的规定编制咨询总结报告,为《公共采购法》的法案撰写提供参考依据。另外,虽然《公共采购法》公开咨询期已结束,但市民仍可继续在财政局官方网站查阅或下载相关的咨询文本,亦希望广大市民及各团体机构继续关注《公共采购法》的制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