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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阶段修改《澳门公共行政工作人员通则》咨询公务人员

行政公职局向各公共部门代表讲解

继修改《澳门公共行政工作人员通则》(以下简称《通则》)的法律(第一阶段)于去年完成并于本年1月1日生效实施后,行政公职局接续开展修订《通则》第二阶段的工作。日前向公共部门及公务人员团体进行了咨询,收集意见。

是次为第二阶段的修订工作,主要是有关津贴及补助制度方面的修订,务求使《通则》的规范更符合现今公共行政部门行政运作和管理的需要,同时保障公务人员的权利。

为广泛地收集公务人员的意见,以完善相关的修订工作,行政公职局除了向公共部门发出咨询文件外,亦于日前分别为公共部门、公务人员团体代表,以及公务人员举办了4场讲解会,由行政公职局高炳坤局长、冯若仪副局长及公务人员关系厅许锦汉厅长等就咨询方案进行介绍,并直接听取公务人员的意见。讲解会合共超过500人出席。

出席的公务人员于会上踊跃发问,积极建言,就保障人员权利及平衡管理需要等方面提出了多项意见和建议,当中尤其关注错算补助所须处理的往来款额、参与人员招聘典试委员会的报酬及具体操作,以及新日津贴制度的内容等等。

修订《通则》(第二阶段)的咨询工作为期一个月,将至到本月31日结束。行政公职局呼吁各公共部门和公务人员在咨询期间积极提出意见,集思广益,凝聚共识,使相关制度更臻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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