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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消费物价指数


统计暨普查局资料显示,2018年12月综合消费物价指数为114.35,按年上升2.94%,较11月份升幅(+3.12%)减少0.18个百分点;2018年全年通胀率为3.01%,较2017年的1.23%增加1.78个百分点。

2018年12月的按年升幅主要由外出用膳费用、住屋租金及公共泊车咪表收费上扬,以及男女成衣售价调升所带动。按大类划分,衣履及教育大类指数分别明显上升6.00%及5.95%,通讯大类则下跌6.85%。甲类(114.46)及乙类(113.47)消费物价指数按年分别上升2.95%及2.88%。

12月综合消费物价指数按月上升0.34%。冬季新装应市及圣诞假期旅行团收费调升,带动衣履和康乐及文化的价格指数分别上升2.35%及2.32%;食物及非酒精饮品的价格指数上升0.11%,主要是外出用膳收费,鲜鱼及海产价格上升所致;此外,虽然汽油价格回落,但汽车及机票售价上调令交通的价格指数录得0.05%的轻微升幅。甲类及乙类消费物价指数按月分别上升0.32%及0.50%。

2018年第4季综合消费物价平均指数(114.01)按年上升3.14%;甲类(114.14)及乙类(112.92)消费物价平均指数分别录得3.17%及2.86%的升幅。

2018年全年综合消费物价平均指数为112.85,较2017年上升3.01%;升幅主要由外出用膳费用、住屋租金、公共泊车咪表收费和学费调升,以及男女成衣和汽油价格上调所带动。各大类价格指数中,升幅较显着的大类有衣履(+6.57%)、交通(+5.32%)、医疗(+4.80%)及教育(+4.76%),而通讯及烟酒的价格指数分别下跌8.48%及0.08%。全年的甲类(112.97)及乙类(111.87)消费物价平均指数按年分别上升3.02%及2.89%。

综合消费物价指数反映物价变化对澳门整体住户的影响。甲类消费物价指数反映约50%住户,其每月平均开支在10,000至29,999澳门元之间;乙类消费物价指数反映约30%住户,每月平均开支在30,000至54,999澳门元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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