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委员会履行6月12日第4/95/M号法律第10条第2款b)之规定,于1月25日在各区的超市、便利店等共24个零售点调查11款包括糖果、饼食等贺年礼品的价格,并列出各款食品之间的价差。消委会已将相关调查资料上载于网页 (www.consumer.gov.mo)、iPhone及Android手机应用程式的“澳门物价情报站”,以及消委会微信帐号的“物价查询”供消费者参考与比较。
调查到的11款贺年食品包括:“意大利金莎巧克力(300克装/24粒)”、“瑞士莲朱古力(红色)/(168克装/14粒)”、“乐家杏仁糖(340克装)”、“瑞士糖礼盒装(350克装)”、 “绅士牌果仁礼盒(750克装)”、“梦露莱娜夏威夷果仁礼盒(225克)”、“加拿饼(400克装)”、“丹麦蓝罐曲奇(908克装)”、“元朗蛋卷王(908克装)”、“嘉顿家庭什饼(500克装)”及“寿桃牌鲍鱼面礼盒装(684克装/12个装)”。
“贺年礼品(食品)专项价格调查报告”反映以上11款食品的价格在24个零售点的价差由最低的10.79% (“寿桃牌鲍鱼面礼盒装/684克装”)至最高的63.64% (“意大利金莎巧克力/300克装/24粒”),消委会建议消费者可参考消委会的各电子平台内的“专项物价”调查报告,以比较各款贺年食品的价格与价差。
临近岁晚及春节是消费者购买各类贺年货品的高峰期,消委会提醒消费者即使时间匆忙,在购物时必需详查检查食品包装上的品牌商标与标签资料,包装须完整无损,购买后谨记保留发票。
消委会又提醒及呼吁零售商做好采购的把关工作,包括须向持有营运牌照、信誉良好的供应商采购货品,了解货品来源是否经由合法途径入口,注意货品的品质与商标,以免影响消费者的权益与健康。
消费者如有相关查询,请致电消委会热线电话:8988 9315。
“贺年礼品(食品)专项价格调查报告”网页连结:
https://www.consumer.gov.mo/News/Report/LunarNewYearCandy20190125c.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