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局现正发函通知日晖大厦预约买受人,透过“经济房屋做契文件网上递交平台”提交订立买卖公证书(俗称做契)所需的文件,争取于今年完成该厦的做契工作。
日晖大厦于2017年12月4日获发使用准照。房屋局随即向相关部门申请门牌、房屋记录编号、住宅单位分层所有权设定等,相关行政程序于2019年1月8日完成。房屋局随即发函要求该大厦的预约买受人按指定时间递交做契前所需的声明书及相关证明文件,如结婚证明等,并亦已开设“经济房屋做契文件网上递交平台”(http://www.ihm.gov.mo/zh/eh-upload-document),方便市民随时随地提交文件,减省亲身往来房屋局递交文件的时间。
根据《经济房屋法》规定,经济房屋申请人在提交申请表之日前的5年内直至做契之日前,不能在澳门持有居住用途的物业,如审查后,确认拥有物业者,将被解除所购单位的买卖预约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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