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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月十六日为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委员选举日


今日出版的第5期《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刊登了第54/2019号行政命令,订定2019年6月16日为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委员的选举日。

行政长官是由一个具有广泛代表性、由4个界别共400名委员组成的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简称选委会)选出,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

选委会委员第一界别为工商、金融界;第二界别为文化界、教育界、专业界、体育界;第三界别为劳工界、社会服务界、宗教界;第四界别为立法会议员的代表、澳区全国人大代表、澳区全国政协委员的代表、市政机构成员的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