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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局呼吁尽早办理房地产中介人及经纪准照续期申请


截至2019年1月31日,有2,300多个房地产经纪准照及800多个房地产中介人准照的有效期将于今年6月30日或之前届满。房屋局呼吁有关准照持有人尽快办理续期申请。持有有效之准照,才可继续从事房地产中介业务。

为简化准照的续发申请手续及程序,房地产中介人续发准照时,只须递交申请表及声明书,以声明其仍然符合法定的要件。续发房地产经纪准照则可免除递交首次申请时已提交且不会变更的文件(如学历证明文件、职业技能鉴定的证明文件)。

新续发准照之有效期将接续原准照有效期届满之日起计3年。

为节省时间,申请人可透过房屋局网页内 “房地产中介业务准照网上申请” (https://intermediary.ihm.gov.mo:8082/)办理续期申请,或透过「网上预约系统」预约提交申请时间。

此外,为进一步优化续发准照、更新准照及商业营业场所说明书、开设、变更及关闭商业营业场所的手续及程序,房屋局由明(3月1日)起实行领取续发准照及上述相关准照时不需要退回原有之准照,并会以短讯通知所有有效准照持有人相关安排,同时,亦已将房地产中介业务之缴费方式,延伸至中银e道缴交,期望为市民提供更高效、便捷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