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纲要法》规定了财政预算应遵循公开透明原则,而适时公开预算执行资料是贯彻这个原则的重要措施。为落实第15/2017号法律《预算纲要法》及其配套法规的规定,自今年二月起财政局除继续公布中央帐目外,每月还须公布一般综合预算及特定机构汇总预算的预算执行资料,各部门及机构亦须每月于财政局网页公开其预算执行资料。预算执行资料以摘要表形式公开,资料包括部门及机构最初获通过的预算、经核准的预算、实际收入及开支、同期实际收入及开支、与经核准的预算作比较的预算执行率。
中央帐目一月至十一月的预算执行摘要表,于每月结束后十日内公开;十二月的摘要表,于翌年二月底公开。
一般综合预算及特定机构汇总预算一月至十一月的预算执行摘要表,于每月结束后四十五日内公开;十二月的摘要表,于翌年四月三十日公开。
各部门及机构运作预算及本身预算一月至十一月的预算执行摘要表,于翌月的月底前公开;十二月的摘要表,于翌年三月十五日公开。
公众可按上述时间登录财政局网页(www.dsf.gov.mo)浏览或下载以上的预算执行资料,由于公布资料的种类及数量的增加,有关公布公共财政资料的页面已作出相应的调整。相信通过落实《预算纲要法》的规定和财政局网页的统一发布,能便于公众获取财政预算执行的资料,提高财政预算的透明度,让社会更好地监督财政预算的执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