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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局简介慢性病防制委员会讨论酒精饮品控制立法工作

卫生局简介慢性病防制委员会讨论酒精饮品控制立法工作

卫生局今日(3月8日)举行有关简介慢性病防制委员会讨论酒精饮品控制立法工作的记者招待会,由卫生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林松、慢性病防制委员会秘书长陈丹梅、预防及控制吸烟办公室公共卫生顾问医生柯庆建出席并介绍有害使用酒精饮品构成的风险、世界各地及邻近地区控酒政策包括酒牌及非酒牌制度、价格政策、非立法措施、本澳现况、立法理由和目的等;卫生局计划争取今年下半年能开展就酒精饮品控制立法咨询工作,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包括讨论订立购买酒类饮品的最低年龄、禁止向未成年人宣传及推广酒精饮品、规范酒类产品广告和推广等立法目的,以及违法的处罚措施等。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林松在会上介绍,有害酒精使用已成为全球关注的公共卫生问题之一,根据世界卫生组织《减少有害使用酒精全球战略(2010)》,有害使用酒精是加重全球疾病负担的一个重要因素,并被列为世界上导致健康不良的第三大风险因素。他指出,有害使用酒精是导致神经精神障碍和其他非传染性疾病、心血管病、肝硬化以及各种癌症的一种主要但可避免的风险因素;而有害饮酒造成的疾病负担很大一部分源自意外和有意的伤害,例如道路交通事故、暴力造成的伤害、自杀等;而且未成年人饮酒对身体健康的影响远大于成年人,而酒精消费引起的致命伤害多发生在较年轻的人群中,故限制未成年人饮酒,对控制整个社会的有害饮酒有重要意义。

根据2013年的澳门中学生健康行为调查,从本澳中一至中六(约12岁18岁)在校学生的7,186份有效问卷中发现,本澳近8成中学生表示曾试过饮酒、约三分一学生表示13岁前曾试过饮酒、约有8%学生曾饮酒过量、1.6%学生曾试过醉酒、2.6%学生表示曾试过因为饮酒而与家人或朋友发生冲突、没有上学、参与打架。鉴于饮酒尤其是未成年人饮酒的危害性,世界上大部分国家都有法律规定限制向未成年人售卖或供应酒精,以及其他减少有害饮酒的法律规范;而本澳除现行在酒驾方面的严格规定,现时尚未为有害酒精使用预防和控制其他法律规定,社会上亦有呼声在限制未成年人饮酒方面进行立法;有见及此,为保障本澳未成年人的健康及进一步减少饮酒的危害,有必要订立禁止向未成年人售卖和供应酒精饮料及其他减少有害饮酒的相关法律制度。未来,澳门特区政府针对减轻酒精对青少年的危害,将开展一系列控酒工作,包括加强宣传教育、展开相关咨询和立法工作、及加强酒精使用监测工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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