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署日前举办“饮食及饮料场所发牌制度交流会",向“澳门餐饮业联合商会”、“澳门美食同业联合商会”,以及“澳门中小型餐饮业商会”介绍36/2018《修改饮食及饮料场所发牌程序》行政法规并听取意见。市政署表示在公众安全及合法的前提下,将持续配合业界,优化一站式发牌的程序,协助业界依法经营;同时亦提醒业界须遵守现行的法律法规,若经营场所有改动须依法提出申请以确保场所正常运作。
交流会于三月十一日下午在营地活动中心举行,市政署联同工务局、消防局、卫生局、环境保护局、文化局及劳工事务局代表出席会议。市政署人员介绍了修法的主要内容,包括重新定义检查委员会为审议计划及检查委员会;确立委员会的职权及运作;强化委员会成员代表的审查及决定权;修改审议计划的程序以及新增“前置式” 临时牌照的制度等。法规有助优化本地中小企的营商环境,在不影响公众安全、公共卫生及环境保护等公共利益前提下,缩短相关饮食/饮料场所发牌程序的期限。另外,亦简介饮食及饮料场所于申请前、申请中及营运期间须注意事项。
超过一百多名业界人士出席是次交流会,不少与会者均认同法规的修改,有助缩短发牌程序的期限,特别是新增的临时牌照制度,只须提出之申请计划获通过后,申请人提供场所符合公共安全、公共卫生及环境保护等声名文件,经审批及缴付保证金后,一站式服务机构可于检查前向申请人发出有效期四个月的临时牌照。亦有与会者表示,理解近年多宗食肆发生的燃烧安全事故,无论是新经营者或是营运多年的店铺,都有需要正视并改善设施甚至可能要作结构更改,但同时不少经营者亦担心改动申请难以获审批或审批程序时间较长。
市政署回应指,部份饮食场所在未经申请及批准下,私自更改经营设施及条件,造成安全及卫生问题,而被发牌部门检控,主要由于安全及守法意识薄弱,亦在未清晰理解申请程序就认定申请难以获审批而逃避申请私下违法改动。在公共安全及卫生的前提下,不论新店旧店若违法属实,监督实体必须执法。经营者要更改场所的设施及条件须经合法申请及批准。申请人如有疑问或困难可向一站式服务机构咨询,专责人员会就不同个案提供技术意见及指引;强调不存在不能更改的场所,但必须依法提出申请。
一站式发牌服务自二○○三年实施并持续改善,于二○一八年更进一步优化,公布36/2018行政法规;饮食场所准照的申请更由过去的九套图则文件减至一套;申请人可透过电子方式查阅卷宗进度以及接收审批讯息;每年的准照续期申请人亦可透过手机或移动系统进行申办、价目表通报及自助领证等。市政署期望透过持续及一系列的优化措施,进一步加强一站式发牌程序的便捷性,以扶持本澳饮食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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