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教管理局辖下路环监狱的在囚人可以透过多种途径获取监狱批准的物品,为持续优化囚仓区个人物品的管理工作,局方在依法保障在囚人的应有权利及获取物品种类和数量基本不变的情况下,调整在囚人获取物品的途径,藉此为探访者提供更多便利、减低违禁品传入囚仓区的风险,以及减省保安检查的时间及人力资源。有关措施将于2019年4月1日正式实施。
现时,在囚人可以透过每月物品认购、入狱派发、福利品申请、和探访期间传递等途径获取监狱批准的物品,包括日常用品、食品、清洁卫生用品及衣物等。为进一步优化在囚人之物品管理,由2019年4月1日起,局方将调整在囚人获取物品的途径,并新增邮递物品予在囚人的申请服务。新措施实行后,在囚人可以透过每月物品认购途径取得大部份获准的物品,减轻亲友自行购买及携带的负担,同时亦减省轮候保安检查的时间,达至便民的目的。此外,新措施亦有效减低违禁品传入囚仓区的风险,并减省人力资源。
市民如欲了解调整途径后,传递物品予在囚人的详情,以及有关邮递物品的申请手续,可到路环监狱或惩教管理局服务咨询中心,索取新版本「可传递予在囚人之物品清单」文字版、图文版小册子及在囚人邮递物品之申请宣传单张,亦可于局方网页www.dsc.gov.mo、手机App「惩教管理局流动应用程式」或微信公众号「澳门惩教管理局」浏览及下载,又或致电2888 1211查询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