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消费者委员会日前参与广东省多个消费者组织举办的“3.15世界消费者权益日”庆祝活动,期间先后与深圳市及中山市的消委会签署消费维权合作协议,协议的签署可让合作双方充分共享消费维权信息与资源,更方便、快捷与妥善处理彼此居民互动消费引致的纠纷,促进消费维权工作的交流与合作。另外,澳门消委会将继续与内地消费者组织就提供跨域调解、仲裁服务进行各多方面与更紧密的合作。
3月14日,澳门消委会与深圳市消委会签署合作协议后,即与大湾区内9个城市的消费者组织都签署了双边合作协议,此举,既可在《粤港澳大湾区消费维权合作备忘录》规划下进行全面或多边的合作,又可因时或因地制宜与大湾区各市的消费者组织进行专项性质的合作,包括联合进行商品的抽查,达到从纵横面推动大湾区消费维权工作的更紧密合作,另外,澳门消委会于3月15日又与中山市消委会续签双方的维权合作协议,就信息互换、人员培训、个案相互转介等维持合作,以上合作协议指定由澳门消委会作为深圳市、中山市与葡萄牙消费者组织之间投诉个案的转办平台,协议有效期均为三年。
澳门消委会透过与内地消费者组织签署合作协议进行高效的跨域合作,提高合作双方消费维权工作、旅游产业等方面的协作与发展,目前已与内地28个消费者组织签署合作协议,而随着粤港澳居民跨域消费频繁,合作推出跨域调解、仲裁服务成为各个消费者组织合作的其中主要方向,澳门消委会目前已与广州市、珠海市、江门市、佛山市、横琴新区及香港的消费者组织达成协议实行跨域调解、仲裁的合作,深圳市与中山市亦已接受消委会邀请,参与有关的合作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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