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今日媒体所载一名男子涉嫌以兑换金钱为由实施抢刧的案件,经警方移交检察院侦办后,嫌犯已被采取羁押的强制措施。 经进行首次司法讯问,嫌犯涉嫌触犯《澳门刑法典》第二百零四条第二款b)项结合同一法典第一百九十八条第二款f)项所规定的加重抢劫罪,同时基于其有逃走、继续犯案及影响社会秩序及安宁的危险,刑事起诉法庭法官接纳承办检察官的建议,命令对嫌犯采取羁押的强制措施。 案件将适时发还检察院继续相应侦查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