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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调整公务人员3项经济补助措施申请条件

公职局代表向公共部门人员讲解3项经济补助措施新申请条件

行政公职局自2015年7月起推出“幼儿开支补助”、“子女补充教育补助”,以及“尊亲属安老院舍补助”等3项经济补助措施,以减轻低收入公务人员的生活压力。因应经济的发展,现对相关措施的申请条件作出调整,由原来的申请人员的每月独一薪俸须等于或低于200点,上调至220点。而其他申请要件、申请方式及发放补助方式则维持不变。有关整调将于10月16日起实施。

经调整后,每月独一薪俸点等于或低于220点的公务人员,且有为相关子女和尊亲属申领家庭津贴,可向其所属公共部门提出申请,亦可带同所需的文件亲临水坑尾街78号中建商业大厦9楼公职福利处递交申请。

为让各公共部门熟知有关措施的申请条件和申请程序,行政公职局于9月26日及29日举办了3场交流会,向公共部门人员讲解新申请条件,并就持续优化相关的执行工作进行交流。百多名公共部门代表参加。

3项补助措施的补助金额为:幼儿开支补助,每名未入读小学的幼儿可获发相等于薪俸点10点的补助(现为830澳门元);子女补充教育补助,每名就读小学或中学的子女可获发相等于薪俸点10点的补助(现为830澳门元);尊亲属安老院舍补助,每名入住安老院舍的尊亲属可获发相等于薪俸点30点的补助(现为2490澳门元)。

行政公职局将会向各公共部门和公务人员团体派发宣传单张,以便公务人员了解有关措施的详情及申请方式。如公务人员对有关措施和申请手续有任何疑问,可致电政府资讯中心服务热线8866-8866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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