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选民开始领取投票人证明书
第六届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会选举将于2017年9月17日星期日举行。按照《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会选举法》的有关规定,具投票资格且有意行使投票权的法人选民须最迟在选举日前第四十五日,即2017年8月3日,向选管会提交《法人投票人名单登记表》(CAEAL31号表格)。
选管会已完成对提交的投票人名单的查核,并已备妥有关的投票人证明书,已于8月3日或之前递交投票人名单的法人选民,可由其指派的人员,即《法人投票人名单登记表》(CAEAL31号表格)第II部份所指人员,携同递交上述表格时获发的收据,到水坑尾街162号公共行政大楼地下选举资讯中心领取投票人证明书。
另外,按照《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会选举法》的有关规定,法人选民须最迟至选举日前第二日,即2017年9月15日,领取投票人证明书。
选举资讯中心服务时间为办公日上午9时至下午6时,中午不休息。详情请阅览选举网页www.eal.gov.mo,或致电2891 7917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