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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法》咨询周五结束 交通局吁公众踊跃发表意见


随着社会发展,澳门整体交通环境发生了明显变化,部份法律条文已未能配合现实的交通环境或状况,有见及此,交通事务局自今年1月29日起就《修订第3/2007号法律及其补充法规》(下简称《道路交通法》)展开为期60日公开咨询,咨询将于3月29日(周五)结束,局方呼吁广大市民把握时间踊跃就是次修法提出宝贵意见或建议。

是次咨询内容除围绕加强打击影响交通安全或阻碍交通的违法行为、完善对驾驶员及其他道路使用者的规范、修订关于酒精测试的监察条款、修订构成轻微违反累犯的法定要件、修订关于暂缓执行禁止驾驶或吊销驾驶执照的规定、探讨将轻微违反转换为行政违法行为的适当性、探讨引入“扣分制”的可行性及适当性外,市民可就其他议题,如:行人过马路时使用手提电话是否应处罚、65岁以上人士在符合特定条件下是否可以驾驶D1类别车辆(小巴)、引入轻微交通意外简易处理方式等积极提出意见。

欢迎登入专页填写意见表

为让广大市民了解是次修法内容及发表意见,交通事务局除已先后举行六场公众及专场咨询会外,亦开通了修订《道路交通法》专题网页http://www.dsat.gov.mo/LTR/#,并将相关图文包、咨询文本、小册子及简报内容上载其中,欢迎前往浏览及下载;专题网页设有电子咨询意见表,市民可即时填写递交;另外,亦可亲临交通事务局三个服务专区或以邮寄方式向局方提出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