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务局再于14个交通交界点安装路口综合侦测系统,并经与治安警察局协调分两阶段启用,首阶段共7个路口系统于4月1日(周一)投入使用,将取代原有的冲红灯侦测系统,监察车辆冲红灯及超速驾驶等行为,提高驾驶者的交通安全意识。
半数系统4月率先运作
继南湾大马路与新马路及南湾大马路与约翰四世大马路的两个交通交界点启用路口综合侦测系统后,交通事务局再于14个交通交界点安装路口综合侦测系统(详见附表)。相关系统可取代原有的冲红灯侦测系统,除提供冲红灯侦测外,亦同时具备超速违规侦测、车辆速度侦测等功能,并透过新影像技术提高分析影像的效能。交通事务局与治安警察局协调,经交通高等委员会审议通过,将分阶段启用有关系统,当中7个于4月1日(周一)投入运作,余下7个系统则预计于7月投入运作。
两局会密切留意有关系统的运作情况,并计划于今年内将原所有冲红灯侦测系统更新升级至综合路口侦测系统,以提高侦测效能,有效打击冲红灯、超速驾驶等违规行为。按照现行法例,驾驶者违反速度限制可被科处罚金600元至40,000元,并可被科处停牌;违反交通讯号灯之停车义务可被科处罚金1,000元至10,000元,并可被科处停牌。交通事务局及治安警察局呼吁驾驶者遵守交通灯讯号及行车速度,安全驾驶,切勿以身试法。
附表:路口综合侦测系统安装地点及运作时间安排
4月1日投入运作之系统 |
预计7月投入运作之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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