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第357/2016号行政长官批示,社会保障制度供款金额将于2017年1月1日起由澳门币45元增加至澳门币90元,其中强制性制度的供款额为劳方澳门币30元,资方澳门币60元;任意性制度的供款额则为澳门币90元。社会保障基金表示,调升金额已考虑现时经济水平及居民承担能力,而制度原则目前没有重大改变,适宜维持原有劳资供款比例。
社会保障基金行政管理委员会主席容光耀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社会保障基金从2012年12月起,先后5次向社会协调常设委员会引介不同的调升供款建议方案,包括将供款金额调升至澳门币90元并维持现有劳资供款比例,劳资双方认同调升后的供款金额,但在维持现有劳资供款比例的问题上意见分歧,期间政府多次作出协调,但仍未取得共识。按现时经济水平,本地就业居民月入中位数为澳门币18,000元,将供款金额订于澳门币90元,是评估社会经济环境及考虑劳资双方承担能力后所作出的决定,有关金额亦获得劳资双方及社会的广泛认同。同时,在目前社会保障制度原则没有重大改变的前提下,适宜维持原有劳资1比2的供款比例,待日后整体社会保障制度发生变化时,社会可再作出讨论。
社会保障制度供款金额上一次调升于1998年,由澳门币30元调升至澳门币45元,而养老金的给付金额则由1995年首次发放的澳门币800元,历9次调升后增加至目前的澳门币3,450元。容光耀表示,供款与给付间的差距越来越大,加上社会趋向老龄化,预计未来领取养老金人数及领取年期均会上升,依靠政府承担大部份支出,将不利制度及社会整体养老保障的发展。因此,调升供款金额,逐步增加劳资双方的责任承担,减低对单一融资的依赖,对确保社会保障制度的长远可持续发展,有更重要的意义。社保基金预计供款额调升至澳门币90元后,每年的供款收入将增加接近澳门币2亿元,加上特区政府由2013年起分4年注入合共澳门币370亿元,至年底社保基金总资产值预算约为澳门币680亿元,财政状况稳健。
此外,日后亦有需要探讨和研究设置社会保障制度调整机制的可行性,使供款金额及养老金金额,能透过科学系数、定期检讨、适时调整等操作模式,更有依据地进行调整,确保制度的可承受性、稳健性和适足性,使居民能长远受惠。
社会保障制度本地雇员供款及任意性制度供款属季度缴纳,每年一、四、七及十月缴纳上一季供款,因此,明年4月起雇主及任意性制度受益人需为第一季度(1至3月)缴纳新的供款金额,而散工供款则于雇员工作翌月内缴交,因此雇主由2月起需为散工雇员缴纳新的供款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