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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会完成讨论《关于毛坯钻石国际贸易的〈金伯利进程证书制度〉执行法》法律草案


行政会完成讨论《关于毛坯钻石国际贸易的〈金伯利进程证书制度〉执行法》法律草案。

为推动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支持澳门发展毛坯钻石贸易,特别是利用内地相关钻石交易所在国内外已建立的网络,结合葡语国家的珠宝原材料资源、澳门作为世界旅游休闲中心、中国与葡语国家商贸合作服务平台的定位及会展业等新兴产业优势,澳门有必要与毛坯钻石国际贸易规范接轨。

《金伯利进程证书制度》是规范、监督和管制毛坯钻石的进口、出口及转运贸易的制度;联合国大会敦促所有成员国参与金伯利进程及其证书制度。为此,特区政府制订了《关于毛坯钻石国际贸易的〈金伯利进程证书制度〉执行法》法律草案。

法案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法案规定在澳门从事毛坯钻石进口、出口、转运、买卖或运输业务的经济活动经营人须持有经营准照,以及订定相关从业要件。

二、法案规定进口毛坯钻石须持有来源地主管当局签发的证书,出口毛坯钻石须持有经济局签发的证书。

三、法案建议经济局及海关具职权监察法案规定的遵守情况和查验毛坯钻石,并订定处罚制度。

法案建议自二零一九年十月一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