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今仍有27,890台车辆尚未缴纳俗称“行车税”的车辆使用牌照税,交通事务局提醒2019年度行车税征收期至下周一(4月1日)结束,车主应依时为车辆缴纳有关税款,逾期可被征收过期罚款;同时,在缴纳税款后,应将税圈张贴于车辆显眼处,否则同样可被罚款。另外,如车辆不继续使用,也须到交通事务局服务专区办理注销手续。
未缴纳行车税的车主,可携带车辆登记折正本到交通事务局各服务专区、财政局大楼及接待中心、邮政总局及部份分局、本澳9间银行130多间总行及分行缴交办理缴费手续;亦可于下周一(4月1日)下午6时前登入电子缴费网站https://epay.dsat.gov.mo办理缴费手续,然后到自助服务机列印税圈。
交通事务局再次提醒车主,缴纳行车税前必须缴清交通违例罚款,以免未能办理相关手续。为方便市民顺利缴纳行车税,交通事务局马交石及中华广场服务专区,以及政府综合服务大楼已设有柜位提供“收纳交通违例罚款”服务。
税圈应贴于车辆显眼处
另外,在缴纳税款后,应把有效的税圈张贴于车辆显眼处;其中,汽车须张贴在方向盘旁座一例挡风玻璃的上角,并在外部能清楚看见;重型及轻型摩托车则须张贴在显眼且防水之处;否则可被科处相等于税款五分之一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