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月份为缴纳社会保障制度本年第一季供款的供款月,社会保障基金提醒所有与他人建立劳动关系的雇主须按法律规定,于四月份内为其本地长工雇员向社会保障基金缴纳本年第一季强制性制度供款;倘有聘用外地雇员,则须同时缴纳外聘费。此外,任意性制度受益人亦须于同一月份内向社保基金缴纳供款。
各雇主或任意性制度受益人可于四月份供款月期间的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时至下午6时(中午照常办公)亲临黑沙环新街52号政府综合服务大楼一楼P区的社会保障及就业专区服务柜台,或位处氹仔哥英布拉街225号3楼“离岛政府综合服务中心(社会保障专区)”,以现金及银行支票/本票(抬头为“社会保障基金”)方式缴纳供款。
此外,采用电子申报服务的雇主及任意性制度供款人士亦可到社保基金塔石临时办事处、皇朝区中土大厦13楼办事处、市政署辖下市民服务中心及分站,或者在指定银行,以现金、银行支票/本票方式缴纳供款,或透过指定银行的自动转帐服务、印有Jetco标志的自动柜员机、网上理财或者中银e道自助服务机等电子化渠道缴纳供款。任意性制度受益人更可透过贴有社保供款标签的自助服务机,凭银联闪付卡或澳门通卡缴款。
至于没有申请电子申报服务的雇主,如当季雇员任职情况没有变动,可到社保基金各服务点、上述市民服务中心及指定银行的柜枱缴纳款项;但如当季雇员任职情况出现变动,则需到社保基金的服务点缴纳款项。
此外,如受益人或雇主选择以自动转帐缴纳款项,相关银行会于供款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扣缴款项,故建议适时备妥足够的金额于帐户内,以确保可按时扣缴。
市民如需了解更多有关社会保障基金的资讯,可于办公时间致电社保基金2853 2850、政府综合服务大楼2845 1515、离岛政府综合服务中心2842 1212,或透过社保基金24小时语音热线2823 8238进行查询,亦可浏览社保基金网站www.fss.gov.mo或政府综合服务大楼网站www.csraem.gov.m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