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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贸组织顺利通过《港澳CEPA》的审议

经济局及香港工业贸易署代表介绍签署《港澳CEPA》的目的以及协议内容

为确保在世贸组织框架下所签署的自由贸易协定符合世贸组织的规定,世贸组织在4月1日举行的“第92次区域贸易协定委员会”会议上对《港澳CEPA》的内容进行了审议,《港澳CEPA》在会上顺利获得通过。

在审议会议上,澳门经济局及香港工业贸易署代表介绍签署《港澳CEPA》的目的以及协议内容。为加强双方的贸易关系及技术合作方面的交流,香港与澳门于2017年10月27日签署《港澳CEPA》,并自2018年1月1日起实施。《港澳CEPA》是澳门继与内地签署CEPA后,与其他世贸成员签署的第二份自由贸易协议。在协议的开放内容上,双方承诺继续对原产于对方的货物实施零关税、不采取非关税措施及反倾销措施,而服务的承诺更超越双方在世贸组织的承诺开放内容。此外,协议亦涵盖争端解决的制度安排及经济和技术合作工作计划等多个领域。中国代表于会上发言表示《港澳CEPA》是具有一国两制特色,符合世贸组织规定的自由贸易协议。协议为双方提供较其他成员更有利的待遇,能加强港澳双方的贸易往来 。

出席会议的港澳代表包括经济局戴建业局长、澳门驻世界贸易组织经济及贸易办事处林晖代主任、香港工业贸易署黎瑞琼首席贸易主任及香港驻世界贸易组织助理代表麦继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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