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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立案侦查涉嫌“顶包”车祸男子


日前,一名男子涉嫌于凌晨驾驶私家车铲上石壆后不顾而去,随后由其友人冒认肇事司机,警方经调查后,已将涉嫌“顶包”的嫌犯移送检察院侦办。

目前,检察院对涉案男子以《刑法典》第331条规定的“袒护他人罪”开立刑事侦查卷宗。

同时,对于案件可能存在的交通意外不顾而去的逃逸事件,检察院亦将依法开展刑事侦查措施。

根据《刑法典》的规定,意图使已实施犯罪的人士免受刑罚或保安处分,为此阻止当局进行证明活动或预防活动,或使该等活动不能产生预期效果,又或在该等活动中作出欺骗行为,相关行为将可构成“袒护他人罪”,其最高刑罚可至三年徒刑或科罚金。

针对袒护他人犯罪的特殊性,《刑法典》对犯罪未遂亦予以处罚。

针对本次开立的袒护他人案件,检察院已对涉案嫌犯适用相应的强制措施,并将继续对案件展开后续的刑事侦查,以对交通意外不顾而去的逃逸行为和涉嫌袒护他人的“顶包”的行为作出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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