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暨普查局资料显示,2019年3月综合消费物价指数为114.85,按年上升2.84%,较2月份的升幅(+2.79%)微增0.05个百分点。3月份指数的按年升幅主要由外出用膳收费和住屋租金上调,以及汽车、汽油和蔬果售价调升所带动。
各大类价格指数中,教育及交通按年分别显着上升5.89%及5.40%。甲类(114.90)及乙类(114.39)消费物价指数升幅分别为2.81%及3.08%。
3月综合消费物价指数按月下跌0.40%。农历新年过后旅行团收费回落以及冬季成衣减价促销,致使康乐及文化和衣履的价格指数分别下跌6.48%及2.40%;此外,机票售价下调抵销了汽油价格上升的影响,令交通的价格指数按月录得0.46%的跌幅。另一方面,食物及非酒精饮品大类的价格指数上升0.28%,主要是外出用膳收费及蔬菜价格调升所致。甲类及乙类消费物价指数分别下跌0.39%及0.45%。
至今年3月为止的十二个月内,综合消费物价平均指数较前一期上升3.10%,当中衣履(+6.06%)及交通(+5.69%)两大类的升幅较显着。甲类及乙类消费物价平均指数较前一期分别上升3.11%及2.99%。
今年首季综合消费物价平均指数(114.89)按年上升2.89%,甲类及乙类消费物价平均指数分别上升2.86%及3.17%。
综合消费物价指数反映物价变化对澳门整体住户的影响。甲类消费物价指数反映约50%住户,其每月平均开支在10,000至29,999澳门元之间;乙类消费物价指数反映约30%住户,每月平均开支在30,000至54,999澳门元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