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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委会选举参选人报名及法人递交投票人名单5月7日最后


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委员选举将于6月16日举行,参选人须最迟于5月7日(下周二)到选举事务接待柜枱报名。此外,有意行使投票权的法人选民,亦须最迟于5月7日到选举事务接待柜枱递交《DATE06法人投票人名单登记表》。

选举事务接待柜枱设于水坑尾街公共行政大楼地下大堂,办公时间为早上9时至下午6时,中午照常办公。

选委会选举参选人报名手续

选委会选举参选人必须年满18周岁,已被登录于本年1月份公开展示的选民登记册内。报名参选时除了提交参选报名表、本人的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影印本及联络资料表外,还须附同由所参选界别或界别分组最少百分之二十的法人选民所指派的代表签署的提名表。

提交的提名表的最少数目分别为:工商、金融界21张;文化界25张;教育界4张;专业界11张;体育界51张;劳工界14张;社会服务界26张。

为争取提名,有意参选人士可于行政长官选举网页(www.ece.gov.mo),查阅已提取《提名表》的法人选民及其负责签署提名表代表人的姓名及联络方式。

法人选民指派投票人的手续

具投票资格的法人选民欲行使投票权,应从今年2月4日在职的领导机关或管理机关成员中,选出符合章程规定人数的最多22名投票人。递交《DATE06法人投票人名单登记表》时,须连同每一名投票人签署的《DATE07投票人同意代表法人行使投票权的声明书》,以及由身份证明局按照该法人章程所载的领导机关或管理机关组织架构内据位人名单所签发的证明书。如果法人选民提交《DATE05提名表签署人登记表》时已递交了有关证明书,则无需再次递交有关证明书。

需要强调,任何自然人选民只能代表一个法人选民行使投票权。因此,只能签署一份《DATE07投票人同意代表法人行使投票权的声明书》,否则该等声明书无效,而相关法人亦不得因此更换或替补投票人。

公众如对选举程序有疑问,可致电8866 8866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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