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一名本澳男子疑因其未成年儿子被另一名男童抓伤面部,到男童家中要求赔偿不果,为此,该男子挥拳打伤男童外公头部,老翁经送院抢救后不治。警方随后拘捕涉案男子,并移送检察院侦办。
初步侦查显示,涉案男子因轻微动机殴人致死,其行为涉嫌触犯《刑法典》第128条,结合第129条第1款及第2款c项规定的“加重杀人罪”,按照法律的规定,行为人可被判处十五年至二十五年徒刑。
经对嫌犯进行首次司法讯问,因应案件的严重性,以及行为人使用暴力致被害人死亡的恶劣情节和严重后果,为防止嫌犯逃走及继续扰乱社会秩序和安宁,经承办检察官建议,刑事起诉法庭法官命令对嫌犯采取羁押强制措施。
依照《刑事诉讼法典》规定,案件将适时送还检察院以继续进行相关的刑事侦查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