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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涉嫌家暴被采取强制措施


日前,一名无业香港男子涉嫌向同居的澳门女友施袭而被警方拘捕,案件已移送检察院侦办。

案件资料显示,涉案男子近年曾多次向被害人作出袭击及恐吓行为,被害人因担心报警会刺激嫌犯而一直哑忍,直至日前,被害人被嫌犯再次袭击且致身体多处受伤,为此,被害人逃离住所并最终报警求助。

经初步侦查,嫌犯涉嫌触犯第2/2016号法律《预防及打击家庭暴力法》第18条第1款规定和处罚的“家庭暴力罪”,根据该一法律的规定,如行为人针对亲属或具同等关系的人士实施身体、精神或性的虐待行为,可处一年至五年徒刑。

经对嫌犯进行初步侦讯,因应案件的严重性和具体情节,为防止嫌犯扰乱诉讼程序以及继续作出相同性质的犯罪行为,经承办检察官建议,刑事起诉法庭法官命令对嫌犯采取身份资料及居所书录、提供担保金、向警方定期报到及禁止接触被害人的强制措施。

目前,检察院将对案件继续展开相应的刑事侦查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