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警方近日侦破跨境电话诈骗集团运作中心的案件,司警已将被捕的涉案台湾地区男子移送检察院侦办。
初步案情显示,相关犯罪集团可能涉及大量电话诈骗案,对有关被害人造成相当巨大数额的财产损失。案中,嫌犯疑为该犯罪集团的骨干成员,负责维护及管理在澳设置的仪器运作中心,其行为涉嫌触犯《刑法典》第288条第1款及第2款规定的“犯罪集团罪”及第211条第1款和第4款a项规定的“诈骗罪”,相关罪名可依法判处二至十年不等的徒刑。
经对嫌犯进行首次司法讯问,因应案情的严重性质,且有其他嫌疑人尚未归案的具体情节,为防止嫌犯逃离澳门,继续进行犯罪活动及扰乱社会安宁的危险,经承办检察官提请,刑事起诉法庭法官命令对嫌犯采取羁押的强制措施。
近年,电话诈骗案件时有发生,犯罪份子利用不同手段蒙骗被害人,并引致被害人遭受巨额财产损失,为此,市民宜提高警觉,遇有可疑的情况应尽快作出检举,以便检察院联合执法部门严厉打击相关犯罪活动,保障市民财产安全和社会安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