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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会完成讨论《2019年度现金分享计划》行政法规草案


行政会完成讨论《2019年度现金分享计划》行政法规草案。

经评估去年的财政状况,澳门特区政府决定继续实施现金分享计划的措施,为此制定了《2019年度现金分享计划》行政法规草案。

草案规定,向所有于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持有有效或可续期的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身份证的居民发放现金分享款项,每名永久性居民获发放的金额为澳门币一万元(670,313人),非永久性居民则为澳门币六千元(49,321人),涉及的财政开支为澳门币六十九亿九千九百零五万六千元。

本年度现金分享款项的发放,基本沿用去年现金分享计划所采取的方式及准则,与此同时,未成年人亦可到银行登记成为以银行转帐方式收取由财政局发放的退税金或其他给付金的人士,款项将直接转入帐户。现金分享款项将于七月份开始发放,有关发放时间安排与去年大致相同。居民如对是次计划有任何疑问,可到市政署位于中华广场的综合服务中心、黑沙环政府综合服务大楼或位于氹仔离岛政府综合服务中心的现金分享专区柜位查询及要求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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