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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署完成有关生产力中心的补充调查


廉政公署在《2018廉政公署工作报告》中,公布了8宗行政申诉的个案,其中1宗涉及生产力暨科技转移中心,指出由于人员招聘及晋升不规范、不透明,加之有亲属关系的工作人员比例过高,难免令公众产生任人唯亲的质疑,当中提到截至2017年4月为止,在生产力中心101名工作人员中,有16名具有亲属关系。

之后,有传媒刊登文章,指实际情况与廉署所指及公众想像有出入,似乎是单看总数而不问情由、实况及变化,文章详细列明生产力中心多名有亲属关系人员的入职经过,认为有一成五的人有亲属关系的简单描述不够全面,有以偏概全之嫌。

4月13日,生产力中心理事长孙家雄接受媒体访问,指中心已检视1996年至今的员工档案,包括已经离职及仍在中心任职的档案,发现有14人存有亲属关系,但未能判断是否廉署报告中所指的16人,同时还表示经初步检查显示,14人的档案中,在入职问题上没有违规,即亲属没有参与相关的招聘过程。

为确保调查结论的准确及公正,廉政专员作出批示,要求对生产力中心的个案启动补充调查。透过向生产力中心索取文件、邀请中心理事长及其他工作人员录取声明笔录等方式,廉署近日完成了补充调查工作。

生产力中心有亲属关系的工作人员数目

廉署在《工作报告》中提到有16人具有亲属关系,是当时根据生产力中心提供的截至2017年4月的工作人员名单,经身份比对后得出的结论。

在补充调查中,生产力中心应廉署的要求,通过内部自查发现有18名工作人员之间具有亲属关系。经与之前调查的名单进行比较,廉署发现截至2017年4月,生产力中心共有21名工作人员之间具有亲属关系,其中6人已经离职,在职并有亲属关系的工作人员有15名。

生产力中心有亲属关系工作人员的入职

在传媒刊登的文章中,解释了生产力中心具有父女、父子及夫妻关系的工作人员的入职情况,以说明其入职不存在任何问题。需要澄清的是,由于欠缺完整的资料,廉署在之前的调查中并未得出凡具亲属关系的工作人员的入职就一定违规的结论。

廉署在《工作报告》中提到,“生产力中心无法向公署提供部分人员的聘用文件,甚至连聘用建议书及相关的批示也没有。”例如,传媒文章中提及的一对先后入职的夫妻,生产力中心便无法提供与二人入职招聘相关的任何资料,在缺乏客观资料佐证的情况下,廉署难以得出有关的亲属关系对入职是否产生影响的结论。

生产力中心理事长向廉署表示,因为在内部调查中没有文件能够证明有关人员有违规,所以判断“亲属没有参与招聘过程”及“在入职问题上没有违规”。廉署认为,生产力中心在招聘资料欠缺完整的情况下,得出“没有文件证明便不存在违规”的结论过于轻率,况且在补充调查中,文件显示有工作人员曾经参与亲属的招聘程序。

需要指出的是,部门内工作人员间存在亲属关系,并非就必然意味着有关的入职存在任人唯亲等违规情况。但是,过往生产力中心的招聘信息不对外公开,甄选过程存在相当的随意性,而且有亲属关系的人员比例过高,即便是相关人员的入职没有违规,也容易引发公众的质疑及员工的投诉。廉署在调查中,就曾发现有关生产力中心的领导在亲属晋升事宜上违反回避制度的投诉属实。

此外,孙家雄在接受传媒采访时表示,自2012年担任生产力中心理事长后已加强管理,所有招聘都透过网站或登报对外公开。但是,根据生产力中心向廉署提供的资料显示,自2012年至2018年,该中心全职人员的招聘有100次,其中5次未对外公开,兼职人员的招聘有26次,其中11次未对外公开。

强化监管及完善法律法规

在补充调查中,理事长孙家雄向廉署表示,由于生产力中心是一个私立社团,所以会按照《劳动关系法》的规定来判断有关工作人员的入职是否违规。廉署认为,生产力中心作为一个主要依赖政府拨款运作的行政公益法人,其负责人仅是公帑的管理者而非所有者,在人员招聘及晋升等事宜上,不能仅以《劳动关系法》作为行事标准,必须遵守公开、公正、无私、回避等基本原则。

廉署认为,在公职招聘及晋升法律制度不断完善的同时,也应强化对由政府设立及依赖政府拨款运作的行政公益法人及公共资本公司的监管,尤其是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确保有关的人员招聘及晋升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社会期望及公帑的合法、合理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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