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工程跨部门常设拆迁组”早前先后采取两次清拆僭建物行动,分别拆除位于大炮台街及位于花王堂斜巷某大厦合共三间天台屋。政府重申,会持续处理僭建物,同时提醒购买楼宇人士,楼宇如有僭建物,必须在购买前要求原业主清拆,否则新业主需要承担相关责任。
位于大炮台街的僭建物为两间相连天台屋,由砖墙、玻璃窗及金属顶盖等组成,并有独立内楼梯通往五楼单位,其中一间天台屋为两层僭建物。土地工务运输局早前接获投诉,指上址进行翻新工程,随后开立卷宗跟进及发出禁止工程令。另一间被清拆的天台屋位于花王堂斜巷/沙栏仔斜路的一座低层楼宇上,局方接获投诉后发现僭建物同样被翻新,已要求两宗个案违法人自行清拆僭建物及将天台还原。经过相关预审及听证,并且自愿清拆期限亦已届满,但僭建物仍存在,故“拆迁组”早前先后采取清拆行动。
其中,一个个案在跟进处理期间由新业主购入存有僭建物的单位,为此,政府提醒有意购买不动产的人士,应主动要求原业主出示物业登记资料,或提供由土地工务运输局发出的已核准图则,以核实现场单位状况;如发现有僭建物,应要求原业主完成清拆,否则,新业权人将被视为僭建物的拥有人或使用人,并且必须承担清拆责任及相关后果。
政府重申,会持续巡查和打击非法工程,并有序地优先处理影响消防救援工作或公共卫生安全,以及危害到自身和他人性命财产安全的非法工程,尤其重点打击进行中的新增或翻新个案。倘若违法人不在期限内自行清拆非法工程及回复原状,政府将会采取清拆行动,违法人则需承担清拆工程费用和负上相关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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